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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力源講堂】 報告中需要包含的信息CNAS-CL01: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2018年3月1日發布,在2018年9月1日開始實施,該準則和舊版有較大的變化,各個機構基本會在2018年年底換版,實驗室在2020年11月30日前未按新準則完成文件轉換的,CNAS將暫停其認可資格。如果遲遲沒有換版,拿到的報告遲遲沒有變化,就應該質疑報告的真實性了。 CNAS-CL01: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(ISO/17025:2017)中7.8.2款(檢測、校準或抽樣)報告的通用要求: a) 標題(例如“檢測報告”、“校準證書”或“抽樣報告”); b) 實驗室的名稱和地址;
c) 實施實驗室活動的地點,包括客戶設施、實驗室固定設施以外的地點,或相關的臨時或移動設施;
d) 將報告中所有部分標記為完整報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標識,以及表明報告結束的清晰標識;
e) 客戶的名稱和聯絡信息 ;
f) 所用方法的識別;
g) 物品的描述、明確的標識以及必要時物品的狀態; h) 檢測或校準物品的接收日期,以及對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至關重要的抽樣日期;
i) 實施實驗室活動的日期; j) 報告的發布日期;
k) 如與結果的有效性或應用相關時,實驗室或其他機構所用的抽樣計劃和抽樣方法; l) 結果僅與被檢測、被校準或被抽樣物品有關的聲明; m) 結果,適當時,帶有測量單位; n) 對方法的補充、偏離或刪減; o) 報告批準人的識別; p) 當結果來自于外部提供者時,清晰標識 以上信息為通用要求,特定要求請自行查閱相關文件。 |